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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做好2023年辽宁省地方合作项目选派工作的通知

发布日期:2023-04-28 作者: 国际交流合作处

校属各教学单位:

根据辽宁省教育厅工作部署,2023年辽宁省地方合作项目选派工作已启动,请各单位积极组织做好推选工作。现将有关要求具体如下。

一、选派流程及时间安排

网上申报时间:5月1日-5月15日

学校受理材料截止时间:5月12日

评审时间:6月-8月

培训时间:9月起,外语水平未达标的录取人员培训。

派出时间:10月起,派出符合条件人员。

二、选派类别和申请条件

(一)选派类别

高级研究学者 3-6 个月,访问学者 3-12 个月,博士后 6-24 个月。

(二)申请条件

1. 高级研究学者:年龄不超过55周岁(1967年1月1日以后出生),在实际工作中取得突出业绩。其中,教学科研人员重点支持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为博士生导师,优先支持国家公布的“双一流”建设学科主要负责人、或国家级重点教学或科研项目主要负责人、或部级(含)以上教学或科研平台主要负责人、或部级(含)以上教学或科研奖励一等奖获得者等;行政管理人员重点支持具有副司局级(含)以上行政职务的人员。

2. 访问学者:年龄不超过50周岁(1972年1月1日以后出生),本科毕业后应有5年以上的工作经历,硕士毕业后应有2年以上的工作经历。对博士毕业的申请人无工作年限要求。

3. 博士后:年龄不超过40周岁(1982年1月1日以后出生),应为国内高等学校、科研单位具有博士学位、具体从事教学或科研工作的优秀在职青年教师或科研人员。申请时距其博士毕业时间应在3年以内。

4.申请时须提交拟留学单位的正式邀请函。

5.外语水平应符合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外语条件。

6.本年度开始施行地方创新子项目,申请人需同时符合地方创新子项目简章(请参考附件1《2021年辽宁省地方创新子项目简章》)相关要求。地方创新子项目有单独考核要求,申请人需按照要求进行申报。

、工作要求

(一)申请人员须符合《2023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派简章》(https://www.csc.edu.cn/article/2306)、《2023 年西部地区人才培养特别项目/地方合作项目选派办法》(https://www.csc.edu.cn/chuguo/s/2536)规定的申请条件。请登录国家留学基金委官网查看相关要求和申报信息。

(二)报名方法

根据2023年“西部地区人才培养特别项目/地方合作项目”网上报名指南,申请人应在规定期限内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(网址:https://sa.csc.edu.cn)进行网上报名,报名后按要求提供申请材料交所在单位审核。

(三)报送材料要求

1.请各单位统一收集纸质材料,按要求认真审核、整理,并根据书面申请材料审核情况,指导申请人修订网上报名信息。

2.请各单位对申请人的材料审核后针对性地出具书面推荐意见(包括被推荐人员申请资格、学术、业务、外语水平和发展潜力,出国研修的必要性和可行性,单位对申请人出国研修的目标要求,回国后对被推荐人的使用计划,800字以内),并由单位负责人签名、盖章。(word版发指定邮箱)

3. 请各单位务必在学校受理材料截止时间前将申报项目书面推荐意见、项目报名表(附件2)、申报人员申请材料等纸质版材料交至国际交流中心209办公室,电子版材料发至指定邮箱。邮件命名格式为“学院名称+地方合作项目+推荐人数+联系人+手机号”。

人:崔老师      

联系电话:13700123454

办公地点:国际交流中心209室

电子邮箱:cuixu82@163.com


附件1:《2021年辽宁省地方创新子项目简章》

附件2:项目报名表